刑事案件立案后强制措施及时限多久
[律师回复] (一)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措施,一般持续时间不超十二小时,特别重大复杂且需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超二十四小时。
(二)取保候审是让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等候审判,期限最长十二个月。
(三)监视居住是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期限最长六个月。
(四)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七日内作决定。
(五)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