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公司贷款,妻子有没有承担义务
[律师回复] (一)若妻子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字或事后追认债务,应承担还款义务,此时要积极配合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额外费用。
(二)若贷款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妻子有还款责任,需和丈夫共同规划还款安排。
(三)若妻子能证明贷款仅用于丈夫公司经营,未用于共同生活且未受益,或夫妻有财产约定且债权人知晓,可主张不承担债务,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经营账目、财产约定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