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三十七天后能否延长拘留
[律师回复] (一)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在刑拘三日内,特殊情况三至七日,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三十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检察院需在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三)当刑拘三十七天期限届满时,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则依法执行逮捕;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可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证据不足等情况,则释放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