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不宜抚养孩子要怎么做
[律师回复] (一)父母双方都不宜抚养时,可先尝试与有抚养能力的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协商,通过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当父母存在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等不宜抚养的情况,其他依法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由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四)即便父母监护资格被撤销,也需要继续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