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小三的诉求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一)主体确定方面,要明确赠与人的配偶具备原告资格,小三为被告,这样才能以合适的身份参与诉讼。
(二)诉求内容上,要在诉讼请求中清晰提出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平等处理,一方擅自赠与侵犯了配偶权益。同时要求小三返还全部受赠财产,若财产已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可主张返还相应对价。
(三)举证环节,应积极收集能证明赠与行为存在以及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赠与合同、财产购买凭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所以赠与人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无效,小三应返还受赠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