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后另一方不愿离婚怎样解决
[律师回复] (一)起诉离婚时,若一方不愿离,原告应尽可能收集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增加判离概率。
(二)若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并准备更充分有利证据,再次争取。
(三)在等待期间,双方可尝试调解,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