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可以起诉离婚吗
[律师回复] (一)若想跨区域起诉离婚,先判断是否符合“原告就被告”原则,即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时,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不一致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查看是否存在特殊情形,如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若存在,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实现跨区域起诉。
(三)若不符合“原告就被告”原则且无特殊情形,就不能跨区域起诉,需前往被告相关地点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