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方式证明存在遗弃家人情形
[律师回复] (一)收集证人证言,寻找了解情况的家人、邻居、居委会人员,让他们详细描述被遗弃者生活无人照料、遗弃者长期不管不顾的情况,并出具证言。
(二)留存医疗记录,被遗弃者若是因无人照顾患病,要及时保存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以此反映被遗弃期间的健康状况。
(三)获取警方出警记录,一旦就遗弃情况报警,要保留好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调查材料。
(四)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像遗弃者明确表示不管家人的聊天内容,或是记录被遗弃者生活凄惨且遗弃者不在身边照顾的视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提到的证人证言、医疗记录、警方出警记录、聊天记录和录音录像都属于法定的证据类型,可用于证明遗弃家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