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济纠纷,派出所认定为诈骗人,送去看守所了,衣服也还了,但是手机没还,这种属于正常范围的,合规吗?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时暂扣手机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来具体分析一下:1.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权扣押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手机等电子设备。手机可能存储与案件相关的通讯记录、转账信息等重要证据。2. 实务操作:在诈骗案件中,手机往往是关键证据载体。办案机关通常会扣押手机进行电子数据取证,这个取证过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复杂案件可能延长)。3. 关于衣物返还:衣物属于个人生活用品,与案件关联性不大,所以先行返还是正常的办案程序。建议您可以:
1)向办案机关了解手机扣押的具体原因和期限
2)要求出具扣押清单(如果尚未提供)
3)待案件侦查结束后,可要求返还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物品如果对扣押行为有异议,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目前建议先配合调查,保留好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