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亲属关系是否需要本人
[律师回复] (一)如果能够亲自到场公证亲属关系,需提前准备好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等,同时梳理好亲属关系情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户口本等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文件,在公证员面前准确提供这些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这样就能顺利完成公证,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当本人确实无法亲自到场时,首先要了解公证机构对于委托办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然后按照规定准备好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中要清晰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相关信息、委托事项(即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委托权限等内容。同时,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特殊情况,例如医院出具的身体不适无法行动的证明等。在将这些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给公证机构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由受托人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属于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一般应由本人亲自申办,但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