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和北京的一家公司打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金额不大。我入职应该是8年5个月,2025年11月30日,由于公司外包服务项目结束,无法为我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开始说的的是赔偿一半,留在原地与新公司签合同。后来,和新公司没有谈妥,也就没有留在原地。从12月1日,原公司这边的分区经理,就说他无法安排我的新岗位,那就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12月2日上午,分区经理以我不留新公司为借口,说他就不管我的事了。12月2日下午,北京总部运维副经理,和我电话联系,询问的解除合同的诉求,我就说,我也不胡搅蛮缠,我工作8年5个月,就8.5个月的前12个月的实发平均工资,另外,因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我,再加一个月。此后,再无消息。
[律师回复] 公司因项目结束无法安排岗位解除合同,你主张8.5个月前12个月实发平均工资及1个月代通知金合理合法。目前公司无回应,可先书面致函公司,明确诉求及期限。若公司仍不处理,可走劳动仲裁程序维权,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