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简单咨询一下,我们兄弟姐妹3个人,都各自成家,独立生活。母亲去世后,父亲一个人生活,由于父亲年龄大了,长期患糖尿病30年有余,生活不方便,在父亲的再三要求下,我是排行老二,一个哥一个妹,大哥也要求我和老人一起住,赡养老人。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父亲和大哥说让我赡养老人,生老病死由我一个人承担,这套房子就做为遗产给我。当时还有我嫂子我媳妇还有我一个长辈在场。现在父亲已经去世了,在去世前住院,去世后后事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个人承担,包括头年到三年费用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现在我妹要来我给她分父亲的房子,麻烦律师给我解读一下法律规定。谢谢??
[律师回复]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了解以下法律规定:
1.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内容合法有效,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2. 口头遗嘱的有效性
口头遗嘱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视为有效,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的规定,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如果您的父亲在危急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并且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没有重新立遗嘱,那么口头遗嘱可能是有效的。
3.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因此,您的哥哥、妹妹和您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4. 赡养义务与继承权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如果您在父亲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并且承担了父亲的所有后事费用,您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主张多分。
5. 协商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遗产分配问题。如果您的哥哥和妹妹都同意按照父亲的口头遗嘱进行分配,那么您可以顺利继承房产。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总结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亲在危急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并且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没有重新立遗嘱,那么口头遗嘱可能是有效的。您在父亲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并且承担了父亲的所有后事费用,您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主张多分。建议您与哥哥和妹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