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经复议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对于纳税争议,纳税人等在纳税上与税务机关有分歧时,要先按税务机关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等,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样能确保税务机关的决定得到执行,同时也为复议提供了明确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在行政确权行为方面,当公民等认为行政机关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归属的确权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应先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这有助于在行政程序内先对确权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保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