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房产证离婚后还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自行协商还贷方案,比如一方获得房屋并承担后续还贷,同时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房屋使用、出资等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剩余贷款由取得房屋方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