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结婚一个半月,她二带个七岁男孩,我头婚,所以结婚彩礼二万,外加买金子和结婚前她借我的钱一共花了三万八千多,两个人结婚后很少有夫妻生活,结婚一个半月只同房过八次,后来经常因为夫妻生活吵架,我也经常提离婚,21号晚上她突然说明天去签离婚协议,我还以为她是吓唬我所以第二条就跟她去签了离婚协议,谁知道下午回来她就搬她爸妈那去了非得离婚不可,现在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我能要回部分彩礼吗
[律师回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你起诉离婚要求返还部分彩礼有一定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就你的情况而言,你们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了一个半月,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 。不过,对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并无明确统一标准,需结合具体案情及当地习俗等来综合判断。从你所述来看,婚后夫妻生活较少,且因夫妻生活问题频繁吵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关系的实质融合,可作为争取返还彩礼的一个考量因素.同时,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及买金子等费用,导致你现在生活困难,如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等,也可要求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