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欠薪赔偿办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在劳动仲裁中,如果碰到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劳动者能争取到这些赔偿:
1. 讨回欠薪:用人单位必须把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补上。这是最基本的,就是将劳动者该拿到却没拿到手的工资给支付了。
2. 额外赔偿:要是劳动者让劳动行政部门出面,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可单位过了期限还是不给,那劳动行政部门能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给劳动者额外赔钱,这个比例通常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
3.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长,用人单位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劳动者想在劳动仲裁里获得合理赔偿,得拿出一些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用这些证据来证明单位确实欠薪。有了合法有效的证据,再结合法律规定,就能更好地争取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