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撞到了对方的车,我是全责任人,对方不是本地的,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对方不维修,把车子带到阿克苏。对方要求我们赔汽油费,本地有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的情况下对方不同意近的维修点不维修,擅自选维修点,并责任方承担带到其他地方的汽油费合理吗?
[律师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对方作为受损车辆的车主,有权利自由选择维修单位,但是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如果保险公司已经指定了维修点,而该维修点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和能力,那么对方应该优先考虑在该维修点进行维修。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在指定维修点维修,而是选择自行前往其他较远的地方维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应该由责任方承担。当然,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地的保险公司指定维修点无法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或者维修质量无法得到保证等,对方选择其他维修点是有合理依据的,那么对于因此产生的合理的额外费用,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需要对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其选择的合理性。如果双方对此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