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开公司车拉着三个人和工作所需工具换工地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在路口调头时(同方向两车道,我因为没变过去道而在右车道转弯掉头)被一辆拉煤的半挂牵引车撞可,撞了我后又撞向对面右车道的半挂牵引车,司法鉴定鉴定结果 撞我的车行驶车速67 限速40,被撞的车车速71,司法鉴定结果我的车速29,交管部门责任认定我主责,我想问一下责任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认定中,主责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通常为 70%,次责方承担的责任比例为 30%。但具体的责任比例可能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当地的司法实践等因素有所不同。在你的事故中,你在路口调头时未按规定行驶,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且被认定为主责;撞你的半挂牵引车超速行驶,也是事故发生的因素之一,承担次要责任。不过,具体的赔偿责任比例最终还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