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昨天下午9:30左右发生交通事故,我正常行驶,右边车横跨三车道来到我这车道时,我躲闪不及打了一手方向盘,向左边碰到左边正常行驶过来的车辆左方车辆碰到围栏车头报废随之去交警大队划分责任,认为横跨三车道车为全责,当场签字压指纹,到今天对方不愿意了,要求复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了解复议程序
1. 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一般来说,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提交复核申请材料,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准备相关材料
1. 事故现场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这些可以证明事故发生时的情况。
2. 交警现场处理记录,如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这些记录有助于还原事故现场情况。
3. 车辆损坏情况评估报告,用于证明车辆损坏程度和事故的严重性。
三、配合复议调查
1. 如实提供信息,在复议过程中,可能会有相关部门再次询问事故经过,咨询者需要如实提供信息。
2. 等待复议结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后续处理
1. 如果维持原判,若复议结果维持原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对方应按照原认定承担责任,咨询者可以据此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
2. 如果更改认定,若复议结果更改了责任认定,咨询者需要根据新的认定结果处理相关事宜,如涉及保险理赔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