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后怎样才能不承担婚内以公司名义代还的债务,当初我是法人,后来有变更了法人不是我,那离婚后债权人还会想我追债吗?
[律师回复] 1.若债务是以公司名义产生,公司是独立法人,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正常情况下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无需承担。但如果在担任法人期间,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比如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虚构债务等,那么即使变更法人且离婚后,债权人仍可能向你追债。2.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且变更法人,债权人也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