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想离婚该如何起诉女方
[律师回复] (一)当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想离时,应积极应诉答辩,而不是起诉女方。
(二)男方作为被告,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像双方日常聊天记录、共同出游照片、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感情基础好、婚后生活和睦。
(三)庭审时,男方要清楚表达自己不想离婚的意愿和理由。
(四)若女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男方可据此反驳女方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男方能证明感情未破裂,法院可能不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