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与两轮电动车发生了刮蹭,小车没事,电动车也没事,只是骑电动车的人左脚后跟被小车右后轮蹭烂一块皮,因为是在集市上车多人多,又是在后方小车也没注意到蹭到人,小车就开走了,后来交警打电话给小车司机才知道此事,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交警会怎样判责?
[律师回复] 1. 小车司机是否知情的认定:如果小车司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车辆当时的状况(没有明显碰撞感觉、车内无异常声响等)、现场环境复杂导致确实难以察觉等,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那么可能不会认定为肇事逃逸,但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果交警通过调查,根据事故碰撞的位置、力度、声音以及现场的其他证据等综合情况分析,认为小车司机应当知情,那么可能会认定小车司机存在逃逸情节。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及双方的行为:道路状况和行驶环境:事故发生在集市,车多人多,这种复杂的环境可能会影响双方的判断和操作。如果集市的道路规划不合理、交通秩序混乱等因素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影响,那么这些因素可能会在责任划分中被考虑进去。 电动车的行驶状态:需要确定电动车当时的行驶是否符合交通规则,比如是否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有无突然变道等行为。小车的行驶状态:小车在行驶过程中是否存在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疏忽观察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