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财产咋分
[律师回复]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
若孩子两周岁以下,母亲可提供孩子出生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争取抚养权。已满两周岁,可从自身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方面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已满八周岁,可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意愿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法院。
(二)财产分割
双方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