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无错不想离会面临怎样的状况
[律师回复] (一)当对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且法院认定感情未破裂时,无过错方应在诉讼里明确向法院表达双方感情未破裂、尚有和好可能,并提供诸如共同生活温馨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基础良好。
(二)若起诉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鉴于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无过错方可以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三)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若因对方过错行为遭受损害,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求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