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百万资金无力偿还判几年
[律师回复] (一)若涉及挪用资金罪,犯罪人应主动向单位坦白,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单位谅解,这可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理。同时可尝试与单位协商还款计划,尽力偿还部分资金,体现还款诚意。
(二)若涉及挪用公款罪,犯罪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自首情节。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归还挪用的公款,以降低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保留好相关的资金使用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司法程序中清晰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为自己争取有利的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