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走私如何处罚,想了解我多次走私,具体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律师回复] 1. 主刑(自由刑)
基本刑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多次走私”,由于已经构成犯罪,即使偷逃税额不高,也通常会在下列幅度内量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加重情节:如果除了“多次走私”的情节外,偷逃的应缴税额本身也达到了较大(目前标准为10万元以上)、巨大(50万元以上)或其他严重情节,刑罚会相应加重:
偷逃税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逃税额特别巨大(2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 附加刑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是走私罪的强制性附加刑,意味着除了坐牢,还必须缴纳高额罚金。
没收财产: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没收部分或全部个人财产。
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所有通过走私获得的货物和非法所得,都将被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