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15周岁,男方22周岁,谎称17。双方建立网恋关系后,由男方挑起话头,两人互发隐私照片并打过一次那种视频,视频前男方说如果不舒服就继续做朋友,现聊天被女方删除。1.这属于诱骗和强迫类的隔空猥亵吗?2.立案概率大吗?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1. 关于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与14-16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实施猥亵行为,即使未成年人同意也构成犯罪。男方22岁,明知女方15岁仍诱导发送隐私照片视频,已涉嫌猥亵儿童罪。虽然他说过不舒服就停止,但利用未成年人认知不成熟的特点诱导行为,仍可能被认定为隔空猥亵。2. 关于立案可能性:
关键要看现有证据情况。如果能恢复聊天记录(特别是男方承认知晓女方年龄的内容)、保存的影像资料等,立案可能性较大。但若证据已被删除且无法恢复,可能会影响立案。建议立即做证据固定(如手机录屏现存聊天记录、联系平台尝试恢复数据)。3. 特别提醒:
这种情况对未成年人心理影响较大,建议家长先带孩子做心理疏导。同时注意收集证据时避免二次伤害,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取证。下一步建议:
先通过公证或报警方式固定现有证据,再考虑是否报案。这类案件立案标准较严格,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做详细证据评估后再决定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