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的人都知道,在与房地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需要向相关的部门申请预先登记。预先登记之后,房地产商就不能再将些房屋出售给其他人了。那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有哪些呢?
1、排他性效力
签订转让合同后,在房产尚未交付之前,就存在着同一房产被再次买卖或者被抵押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受让人要求转让人交付房产的债权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现的风险。经过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以阻断其他人取得房产权利的可能性,防止转让人一房多卖以及将房产抵押的风险。
......
现在购买房子,如果一次付清的还好,按揭的房子为了防止开放商二次销售,对自己的不动产造成损害,毕竟很多很多事情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所以很多地方都会要求买房人士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一定的手续流程,下面律图的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房屋预告登记手续。
1、备案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部门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 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客户签字 房开盖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购房者就会进行预告登记,那么在办理预告登记时,需要准备很多的证明材料,因为这时候房屋的所属权还并不全归购房者所有,暂时还与开发商有关,那么预告登记期限是多久呢?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小编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
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失或尚未成就时,也就是说权利取得人只能对未来的物权享有请求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而进行的预先登记。
......
大家所说的预告登记证其实就是想要买房的朋友在没有拿到房子的房产证和钥匙的时候办理了预告登记之后能以合法的情况取得房子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大家办理这预告登记证不是马上就能拿到的,那么,预告登记证去哪里拿?
预告登记证去哪里拿
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
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
房产作为大家重要的一项固定资产,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资产不受侵犯。当我们要购买预售的房产时,为了防止开发商再次进行出售,我们可以采用预告登记的方法来防止这种事情发生。那么,关于预告登记失效的期限的具体内容,下面就有律图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 预告登记失效的期限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文章31443人阅读
文章9023人阅读
图文陈永新律师回答
文章33857人阅读
文章14178人阅读
图文张裕逵律师回答
音频675人收听
文章127589人阅读
图文徐雪华律师回答
文章10336人阅读
音频593人收听
音频607人收听
音频954人收听
文章0人阅读
文章80571人阅读
文章14372人阅读
文章0人阅读
文章0人阅读
图文王志华律师回答
图文孙丽娜律师回答
图文刘双律师回答
图文包健律师回答
图文包健律师回答
图文陈永新律师回答
音频712人收听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打开微信
点击微信搜索框,输入「律图在线咨询」进行搜索
搜索结果如下图,点击关注即可
律师回复唯一通知渠道;
及时推送律师回复,避免短信拦截;
公众号也能找律师、咨询律师,还可以追问律师;
更多和您相关的专业文章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