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人身损害护理人数想了解护理人数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律师回复] 确定人身损害护理人数主要依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同时有明确法律规定作为支撑:
确定依据
1.?医疗机构意见:受害人受伤后就医,医生基于对伤者伤势、自理能力等专业判断,会在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件中给出护理人数建议。比如,对于一些严重骨折、脑部损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医生可能建议24小时专人护理,即护理人数为1人甚至多人。这些医疗意见是确定护理人数的重要初始参考。
2.?鉴定机构意见:若双方对医疗机构建议的护理人数存在争议,或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需要更具权威性的认定时,可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会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伤者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例如通过对伤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如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方面的测评,确定合理护理人数。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较高证明力,常作为裁判依据。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这明确了一般情况下以一人护理为原则,特殊情况需依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兼顾了实践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为司法实践中护理人数的确定提供了直接法律准则。例如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通常会依据这一规定,结合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意见来判定护理人数,进而确定护理费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