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王蓉律师

王蓉律师

有团队 高学历 有顾问单位经验 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师擅长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婚姻家庭

基础信息

  • 姓名:
    王蓉
  • 性别:
  • 学历专业:
    湖南农业大学 本科 法学
  • 执业年限:
    9年
  • 执业证号:
    143012015****3759
  • 执业律所:
    湖南启友律师事务所 全国大所
  • 担任职务:
    主办律师
  • 办公地区:
    湖南-长沙
  •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106号三人行公寓11楼 导航
团队5人,主要从事公司业务、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人事、房产纠纷等
  • 联系电话:
    139 7422 7913
  • 微信联系:
    13974227913
  • QQ联系:
    103652688
  • 工作时间:
    06:00:00 - 23:00:00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展开全部

律师简介

王蓉,湖南旷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唯爱妈妈公益律师、21CN聚投诉公益律师,广州图书馆专家志愿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一、2011年起专职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大型金融公司、互联网公司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估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经营模式合法性及可行性、公司股权并购、转让等、参与企业重大合同谈判及起草、负责企业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审核、处理企业所涉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熟悉企业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企业所在行业法律法规,分析并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内外法律合规风险。同时在处理企业涉诉案件中,能够快速抓住问题关键点以及企业经营法律合规痛点,为企业的健康经营保驾护航。
曾服务过金融、建筑、游戏、餐饮、美妆等行业公司,如:
1、大家乐集团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2、广东中禹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3、广州礼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广州游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泉后(深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现专职从事律师行业5年,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最优的解决方案。
一)公司法律事务:公司日常法律顾问,公司章程、制度建立,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公司隐名股东权益受损纠纷等。
二)经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抵押借款纠纷、融资租赁纠纷、口头买卖合同纠纷、信用卡欠款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
三)婚姻家庭纠纷:离婚诉讼、抚养权纠纷、抚养费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人身保护令等相关法律问题决。
典型案件:1、赵某诉刘某、杨某、某某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纠纷一案,抓住股权让中受让方是否为善意第三人的关键,收集各种主观、客观转款等证据,立案后成功让被告与原告沟通处理赔偿事宜,现正在处理之中。
2、杨某某诉陈某某、陈某某、郑某某民间借货纠纷一案,代理三被告,抓住担保期间及诉讼时期的关键,成功为其中一位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抓住出借人的出借金额的实际数额问题及利息问题,成功为借款人免除部分本金。
3、某某银行诉邹某某信用卡欠款纠纷一案,抓住债务性质、实际用款期间及签名等关键,成功为被告免除还款责任。
4、某某某诉某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抓住房屋性质及出卖时的房屋宣传资料及销售承诺等,收集证据,为被告追回购房损失
5、谢某某诉赵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抓住损害产生的时间、地点及财产的性质,在开庭之后成功让原告撤回诉讼。
6、梅某某诉梅某某房屋过户纠纷一案中,因涉及离婚协议、夫妻共同财产、撤销赠与等复杂情况,在为当事人作了诉讼策略之后,最终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7、陈某某诉广州某某医疗美容公司名誉权、肖像权纠纷一案,抓住侵权时间、图片部门特性等情况,成功判决被告侵权,维护原告权益并取得赔偿款项。
展开全部

律师执业理念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捍卫的权利。

律师优势

唯爱妈妈公益律师、21CN聚投诉公益律师,广州图书馆专家志愿者。2011年起专职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大型金融公司、互联网公司担任法务部门负责人。现专职从事律师行业5年,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金融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问题解决。 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为客户理清法律关系,给予最满意的解决方案。
王蓉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蓉律师
5.0分服务:474人执业:9年
王蓉律师
  • 湖南启友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106号三人行公寓11楼
王蓉,湖南旷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唯爱妈妈公益律师、21CN聚投诉公益律师,广州图书馆专家志愿者、中华全国...
  • 139 7422 7913
  • 1397422791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