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的邓XX于2016年2月29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六根肋骨骨折,在医院住院一个月时间,车主拿来了2562.5元钱交医疗费用后对他就不理不问了,就职的公司方面也在找借口不交医疗费,说是先处理交通事故再轮到工伤,无助中邓XX找到了我,看着他无助的眼神,我为他垫付了15000元医疗费,安慰他:不用担心,法律会还给你一个公道的!伤情稳定后,便带邓XX去进行伤残鉴定。
2016年6月13日被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邓XX是农村户口,手头上也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证明他在东莞这边有居住一年并且有稳定的收入,为了能够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来赔偿,(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赔偿差别是很大的。)我和他一起去找公司,跟公司说明利害关系,看能不能看在员工做了几年的份上,给工人出具书证,开头公司并不愿意配合,后来经过我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公司终于配合出具了证明,同时公司也愿意等交通事故这边赔偿后公司也愿意再赔偿6万元!
2016年6月28日,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当天法院便受理,向法院缴交了1312元诉讼费。
2016年8月23日开庭审理,保险公司看了我们提供的证据,也同意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来赔偿,最后以10万元调解成功。约定在2016年9月10日直接汇入邓XX指定的银行帐号。
2016年9月9日,在我的陪同下,去邓XX就职的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书》,终于让邓XX的这个受伤事故获得一个理想的结果: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事故赔偿同时兼得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