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成都毒品犯罪律师吴锦熤成功辩护案例

  • 刑事辩护
  • (2013)龙泉刑初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吴锦熤律师
当事人被关押以后,除了律师其他家属都无法会见到当事人,在看守所里无法和外界联系,身体和心理上都承受巨大压力,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一了解案件情况,帮助当事人辩护。

案件详情

  案件时间:2013年8月

  管辖法院: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办案律师:XXX吴锦熤律师

  案件情况:

  2013年8月XX因贩卖毒品被龙泉驿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XX家属在一审时没有委托律师会见和辩护,一审法院判XX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在庭审间隙XX才见到家属,要求家属一定要为其委托律师上诉。2014年2月,XX家属委托XXX吴锦熤律师为XX上诉进行辩护。

  经过吴律师团队精心组织辩护,积极寻找突破口,最终二审发回重审成功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XX及家属对辩护结果非常满意。

  办案心得:

  当事人被关押以后,除了律师其他家属都无法会见到当事人,在看守所里无法和外界联系,身体和心理上都承受巨大压力,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一了解案件情况,帮助当事人辩护。

  本案是吴锦熤律师真实案例,谢绝转载!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 2014-09-12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