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取保候审决定书

  • 综合类型
  • 沪公(长)取保字[2017]1460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敏华律师
强奸案,此类案件警方取证较为困难,多数都是一对一证据,因此本人的供述非常重要。如果是涉嫌这个罪名的,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 因为我国有保护女性和儿童的传统,所以强奸案的处理过程会偏向被害人,但是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非常严格,我们也不能因此冤枉了任何一个人。法律归根到底是讲证据的。如果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意图,在客观上我们的行为自然不属于强奸罪罪状当中的“其他手段”。本案从一个点,也是唯一的一个点上取得了突破,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介:

  1、委托

  本案嫌疑人L是福建人,他儿子作为委托人,找到了本律师。当时已经是周末了,家属非常着急。我算了下时间,离提请批捕只有一周左右了,必须尽快会见了解案情。

  本律师立刻决定和看守所沟通,要求他们让我与嫌疑人会见,以便向承办人员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但上海的看守所基本上周末不安排会见的。经过努力争取,终于在周末成功见到了嫌疑人。

  2、案情

  通过会见,L表明自己的确和被害人有发生过多次关系,但他坚持自己是无罪的,因为他不知道被害人的智力有轻微的残疾,认为属于双方自愿。换句话说,本案要做的是无罪辩护,L对客观事实认可,但对主观的强奸意图不予承认。

  3、行动

  经过了一个周末,本律师立刻联系到承办的刑侦民警,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一、不是所有的智力残疾都丧失了判断和控制性行为的能力,这里有一个病情程度的问题,把和此类人群所发生的性行为一律认定为“强奸”是不合适的,这样等于剥夺了她们性的权力。二、即使以往病情较为严重,但当时否在发病时间,以及嫌疑人L能否从主观上感知到对方的智力残疾,这个是必须查清楚的。否则会陷入客观归罪的错误中。

  民警听后,当即表示会考虑我的辩护意见,但本案最终还是提交到检察院。本律师在批捕期间内和检察官多次沟通,在定罪证据不够充分的前提下,坚持为当事人做无罪的辩护,最终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4、结果

  本案当事人L最终在批捕前被取保候审,公安出具了编号为:沪公(长)取保字[2017]1460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L获得了自由。案件在一个月之后也成功撤案,L没有留下案底。

  二、律师点评

  因为我国有保护女性和儿童的传统,所以强奸案的处理过程会偏向被害人,但是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非常严格,我们也不能因此冤枉了任何一个人。法律归根到底是讲证据的。如果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意图,在客观上我们的行为自然不属于强奸罪罪状当中的“其他手段”。本案从一个点,也是唯一的一个点上取得了突破,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三、建议意见

  强奸案,此类案件警方取证较为困难,多数都是一对一证据,因此本人的供述非常重要。如果是涉嫌这个罪名的,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


  • 2017-05-27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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