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妨害公务罪警察轻微伤,刘X罪轻处理案例

  • 刑事辩护
  • (2017)浙0103刑初77号
刑事辩护
张涛律师 当前活跃
北京盈科(杭州)律...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7万+
    服务人数
  • 1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本案当事人涉嫌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2015年底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该罪名做了修改,增加妨碍执行公务的警察的,从重处罚。这条修正案的目的即是为了回应现实生活中众多打警察的例子,力图树立人民警察的权威。 在本案中,被害警察的伤势并不是很严重,只是轻微的抓和踢,因此刘某的处罚不会过于严重。 在张涛律师的帮助下,刘某罪轻处理

案件详情

  公诉机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X

  因本案于2016年1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逮捕。

  现押于杭州市下城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涛,北京XX律师。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检公诉刑诉[2017]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犯妨害公务罪,于2017年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同年3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当庭宣告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X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刘X及辩护人张涛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11日17时许,被告人刘XX在杭州市下城区XX***“”店内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后店内工作人员报警。

  被告人刘X在明知民警前来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仍以手抓、脚踢等方式,暴力阻碍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东新派出所民警金X依法执行职务、抗拒抓捕,造成民警金X左上唇粘膜两处粘膜破损、左小指近节指间关节背侧及右手侧小鱼际处表皮剥脱(经鉴定,损伤程度已达轻微伤标准)。

  被告人刘X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被告人刘X的供述,证人金X、程X、魏X、苑X,4、叶X、付X,4、裴X、李X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接警单、接受证据清单、警官证复印件、病历复印件、伤势照片、检验结果告知单、户籍证明、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刘X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其行为致他人轻微伤后果,酌情从重处罚;其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辩护人与上述相应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一款 、第五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X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郭兵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钱X(代)


  • 2017-03-22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张涛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涛律师
5.0分服务:7万+人执业:16年
张涛律师
13301200****6157 执业认证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 高级合伙人
  •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 杭州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2楼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 zhangtao1982830 北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
  • 138 5811 6084
  • zhangtao198283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