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帮公司收钱看守欠债人获刑一年
2018年4月3日,被害人杨X与XXX某店老板张X签订了空调安装合同及补充协议,张X按合同支付了工程款,后杨X未按期完工。2018年7月27日下午,XXX某店经理罗X先后电话联系杨X、周X,要求二人到XXX某店协商处理空调安装的事情。2018年7月28日凌晨2时许,杨X、周X先后来到嘉陵区XXX某店,罗X将二人带至店内二楼的办公室,当杨X走进办公室后,罗X又将周X带至二楼收银台前的卡座上谈事。杨X在办公室内被XXX员工被告人李X、游X、何X等人多次殴打,造成杨X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期间还对杨X用开水烫、言语恐吓等。之后张X进入办公室以杨X违约为由搜走了其随身携带的空调安装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杨X、周X签订30万元的两张借条,以赔偿未完成发货、安装的7台空调外机。后来张X嘱咐罗X跟进此事罗X又让李X全权负责收钱的事情,张X、罗X相继离开,随后李X、游X、何X、王X等人将杨X、周X看守在办公室内。当日凌晨6时许,李X安排游X、王X、何X等人将杨X、周X带至店内609号房间进行看守。同日7时40分许,周X因为要出去找钱而被释放,而后王X因有事离开。李X、游X安排XXX员工何X、谭X、毕X、赵X将杨X轮流看守在某房间内,不准杨X离开,拨打接听电话必须开免提,上厕所也有人跟着,轮流看守期间,看守人员可以在另一房间轮换休息,期间何X叫谭X拿了一根木棒以用于恐吓杨X,李X、游X也经常到某房间查看情况。7月28日下午7时左右,周X向罗X微信转账2万元,并向罗X提供的账户转账18万元,但因周X账号输入错误被银行冻结。直至2018年7月30日10时许,周X在银行解冻后赶到XXX某店内,将剩余18万元转到张X提供的李X平安银行账户内,杨X才被释放。后经鉴定,杨X头皮挫伤,为轻微伤。
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将被告人李X、游X、何X、谭X、毕X、赵X起诉至嘉陵区人民法院,要求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建议,因被告人游X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四川XX接受委托后,依法担任本案被告人游X的辩护人,在担任辩护人期间,促进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并结合本案证据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且提出的多项辩护意见得到法院支持。因游X系累犯,法院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现本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