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申请人王XX诉被申请人孟XX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事务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曾强律师

案件详情




申请人王XX,女,生于1981年,汉族。


委托代理人曾强,四川XX律师。


被申请人孟XX,男,生于1982年,汉族。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王XX诉被申请人孟XX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要求对被申请人孟XX所有的川FXXX号小型客车予以保全。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申请人孟XX所有的川FXXX号小型客车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代理审判员  张楷



书 记 员  刘杰


  • 2014-03-04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