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原告方X诉被告杨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李丹律师 在线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2335
    服务人数
  • 1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委托代理人李丹,福建XX律师。
被告杨XX,女,1969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平潭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方X诉被告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方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798元,减半计收人民币2899元,由原告方X负担。
审判员  郑华忠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梁XX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2016-05-31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李丹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丹律师
5.0分服务:2335人执业:16年
李丹律师
13501201****4730 执业认证
  •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福建省福州市浦上大道216号万达广场soho区C1号楼20层。
李丹律师,男,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本科学历,福州人,可以用福州话流利交流,现为福建本土知名的老牌律所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执...
  • 130 7587 8676
  • 1307587867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