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陈X与黄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李丹律师 在线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2335
    服务人数
  • 1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原告陈×,女,汉族,1976年5月1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委托代理人李丹,福建XX律师。
委托代理人林X,福建XX实习律师。
被告黄XX,男,汉族,1976年4月2日出生,住贵州省兴义市XX。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X与被告黄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告黄XX因户籍所地为贵州省兴义市,且无证据证明有由本院管辖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应由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管辖,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为此,依照《》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
审判员苏俊宇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王X
  • 2016-03-04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李丹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丹律师
5.0分服务:2335人执业:16年
李丹律师
13501201****4730 执业认证
  •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福建省福州市浦上大道216号万达广场soho区C1号楼20层。
李丹律师,男,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本科学历,福州人,可以用福州话流利交流,现为福建本土知名的老牌律所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执...
  • 130 7587 8676
  • 1307587867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