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盗窃案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经律师辩护后案件被撤销。

  • 刑事辩护
  • 桐公(乌)撤案字[2016]10049号
刑事辩护
龚思永律师 在线
浙江泽大(德清)律...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检察院认同并采纳了龚律师的辩护意见,本案最终由公安按撤销案件处理。本案虽然不复杂,但是对被告人而言意义重大。起诉时被告人刚刚成年,若被判处有罪,以后的职业选择和人生道路会受到重大影响,甚至一生都会蒙上犯罪污点。因此,龚律师必当恪尽职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未成年人况X被同宿舍室友指控偷窃笔记本电脑,公安机关立案后,况X作出有罪供述,承认偷窃行为。后况X向其父亲讲述其并未偷窃,是违心作出的有罪供述。况X父亲找到龚律师,请求为况X辩护。

  办案经过:

  况X父亲找到龚律师时,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刻不容缓,一旦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则后续的辩护难度必然增加。接受委托后,龚律师立即开展阅卷工作,经过对比分析,发现证据笔录存在多处疑点。随即形成书面辩护意见向检察院递交。龚律师指出:首先,指控况X盗窃的证据不充分,构罪成疑。直接证据仅有况X本人的供述,且其供述不稳定,还曾经辩解并未盗窃。其次,涉案笔记本电脑是二手货,价值极低,且原物已灭失,据此作出的价值鉴定结论也无充分证明力。再次,报案人的陈述前后也存在多处疑点,不能排除作案另有他人的可能性。龚律师同时提出,案发时况X刚满18周岁,未来有无数的希望和可能。若此时,就因存疑的事实而背负犯罪记录,颇为惋惜。

  案件结果:

  检察院认同并采纳了龚律师的辩护意见,本案最终由公安按撤销案件处理。本案虽然不复杂,但是对被告人而言意义重大。起诉时被告人刚刚成年,若被判处有罪,以后的职业选择和人生道路会受到重大影响,甚至一生都会蒙上犯罪污点。因此,龚律师必当恪尽职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刑事诉讼法对律师作用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2016-07-08
  • 被害人
  • 撤销案件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龚思永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龚思永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4年
龚思永律师
13301201****4245 执业认证
  • 浙江泽大(德清)律师... 主办律师
  •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18楼
龚思永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湖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至今拥有14年律师经验。 龚...
  • 150 8838 6898
  • 1508838689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