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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还款车被扣,律师诉讼得和解

  • 综合类型
  • (2020)沪0105民初4846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菲律师
原告因无力还款,名下奔驰轿车被扣,长达两年无法解决。代理律师介入后,通过诉讼,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免除利息,已还利息过高部分折抵本金,原告无需承担高额利息,得以拿回车辆。

案件详情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05民初4846号

  原告:肖X,女,1974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菲,上海XX律师。

  被告:周XX,男,1964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上海XX律师。

  第三人:上海XX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天山XX******。

  法定代表人:刘XX,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上海XX律师。

  原告肖X诉被告周XX、第三人上海XX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4日立案。原告肖X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并明确表示不再缴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肖X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刘亚玲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法官助理 刘XX

  书 记 员 刘XX


  • 2020-06-02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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