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河北涉县:即使房屋涉嫌违建,行政机关拆除房屋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实施

  • 征地拆迁
  • 2018-4
征地拆迁
徐晓倩律师 在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7060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裁判要旨】虽然被告主张本案所涉房屋为违法建筑,被告拆除涉案房屋时,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实施,但被告的拆除行为明显程序不合法,且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应确认该拆除行为违法。

案件详情

    【基本案情】

    原告系邯郸市复兴区西苑街道办事处X社区村民,在其父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屋一处。原告于2018年1月5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在涉案房屋内进行经营。2018年4月10日,复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复兴分局、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复兴分局、邯郸市复兴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其中第三条内容为:“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建物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组织拆除。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2018年4月16日,原告房屋被邯郸市复兴区西苑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拆除。

    【维权经历】

    原告房屋被拆后,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未果,在维权陷入困境之际,原告找到了徐晓倩律师,就其强拆遭遇向徐晓倩律师进行了陈述,徐晓倩律师在了解案情之后,接受了原告的委托、介入维权,在收集了相关案件资料后,向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提起来诉讼。

    【法院认定】

    涉案房屋系被告邯郸市复兴区西苑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拆除,有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认定,该办事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够对其行为独立承担责任,被告主体适格。虽然被告主张本案所涉房屋为违法建筑,被告拆除涉案房屋时,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实施,但被告的拆除行为明显程序不合法,且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应确认该拆除行为违法。

    【法院判决】

    确认被告邯郸市复兴区西苑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4月16日拆除原告所建房屋的行为违法


  • 2018-04-16
  • 涉县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徐晓倩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徐晓倩律师
5.0分服务:7060人执业:12年
徐晓倩律师
11101201****0466 执业认证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房产纠纷 征地拆迁 行政类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大厦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136 8131 810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