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省去拍卖抵押房屋的流程,通过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并短期内全部支付

  • 债权债务
  • (2018)渝0107民初15921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夏璐瑶律师
案件具有曲折性,历时2年,委托人的信任以及接受代理后不气馁,不放弃的态度,都是该案迎来最终曙光不可缺少的因素。通过专业的法律理论,说服对方当事人,减少拍卖程序,最快时间帮助委托人收回债权。

案件详情

委托人为新XX客户,在重庆有55万元的债权,并用房屋抵押担保,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期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偿还借款本金,通过协商,双方将借款期限延至2016年11月30日,但之后一直未支付利息,到期也未归还本金。

本案系签订借款合同之后在公证处公证赋予该笔借款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对于延期的部分并未进行公证。根据规定,公证处开具了不予执行的证明后才向法院申请立案。期间多次和借款人沟通,均称没有资金可以归还,可以以物抵债,但是对于以物抵债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在诉讼阶段无法操作,后向对方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达成调解,最终对方当事人松口,3个月内支付完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 2019-02-26
  •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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