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号:深劳人仲案(2018)2996号
案情简介:
申请人:刘##,男,身份证号:420322###65111。
委托代理人:李水泉,系广东XX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北座202
法定代表人:罗##。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经仲裁委审理,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2217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0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7689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3417.8元。
仲裁员:杨##
日期: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