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后终获支持二倍工资

  • 劳动工伤
  • 深劳人仲案(2018)2996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水泉律师
制定诉讼方案,申请财产保全,与对方谈判,参加庭审、申请强制执行等

案件详情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号:深劳人仲案(2018)2996号

    案情简介:

    申请人:刘##,男,身份证号:420322###65111。

    委托代理人:李水泉,系广东XX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北座202

    法定代表人:罗##。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经仲裁委审理,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2217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0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7689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3417.8元。

    仲裁员:杨##

    日期:2018年6月1日


  • 2018-06-01
  • 申请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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