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6年,员工J入职XX公司,双方签署了空白合同,2017年2月双方又签署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20年1月,XX公司书面通知与员工J不再继续劳动关系。员工J随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XX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XX公司拿出2016年的劳动合同称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一直持续至2020年,仲裁及一审法院均认定2016年的劳动合同有效,不支持员工J的诉求。后员工J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申请人事经理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庭审中,该人事经理承认2016年的劳动合同是空白内容签署的,与员工J与人事经理早前录音相互印证,最终二审法庭认定2016年劳动合同因缺乏必要内容,合同未成立,认定2017年2月份签署的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到期后XX公司未与员工J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办案经过:张海啸律师接受员工J作为其二审诉讼代理人,起草了上诉状,针对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及证据审查不严、法律适用错误等提出上诉意见,并向二审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庭审前审判长同意证人出庭并通知证人,通过庭审盘问证人发现,2016年劳动合同确实是空白内容签署,本案历经仲裁、一审、二审长达1年时间,最终改判支持员工J诉求。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署含有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种等具体内容的劳动合同,签署空白内容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合同未成立视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届时需要赔偿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风险较大。对于劳动者来讲,用人单位要求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同时可以向劳动检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