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X与范X离婚纠纷一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
高X与范X因离婚纠纷一案,高X起诉至法院,起诉要求:1、双方感情破裂,判令双方离婚;2、判令婚生子由高X抚养,范X支付抚养费;3、要求范X退还约30万元;4、平分婚后共同出资的车及汉阳某地房屋。
办案经过
范X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应诉,通过和范X的细致沟通,情况如下:
1、案件的基本情况为:高X和范X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双方因生活琐事存在矛盾,从2016年9月25日分居至今,高X曾于2018年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现高X再次提起了离婚诉讼。
2、双方对财产的争议是:
(1)范X在婚后购买了公司的福利房,登记在范X名下,高X和范X针对此房签订了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房屋属于“乙方所有”(范X为乙方),但高X坚持此处有争议,协议中写的是“己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2)高X再婚前购买了房屋一套,登记在男方名下,采用分期贷款按揭的方式还款,高X认为该房屋和范X无关;
(3)范X婚前购买了车辆一台,婚后已转卖,高X认为该款项应返还。
(4)高X认为结婚期间及结婚后范X索取了财物30万元需返还。
律师代理案件后,查询了原被告名下的房产信息、车辆信息、高X的工资收入等,对双方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查询了相关法律依据,对案件的各种可能进行了分析论证,进行了模拟庭审及法律分析,做了充足的庭前准备,经过多次开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维护了委托人的权利,达成了委托人的诉求。
案件结果
1、准予高X和范X离婚;
2、婚生子归范X抚养,高X支付抚养费1800元/月;
3、双限房归范X所有;
4、高X房产需补偿范X**元。
高X不服一审判决,经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
本案是一例非常成功的离婚纠纷代理案例,不仅让女方要到了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男方也需按最高额支付,保住了女方的房产,对男方个人房产婚内还贷的部分也给予了女方补偿,对男方不合理的各项要求均予以驳回,让婚姻中弱势的女方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