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年前起诉,年后就追讨到所有货款
【当事人】
原告:江北某公司
被告:吴某某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初,原告开始向被告供应货品,截止2021年10月13日,被告共拖欠货款50000多元。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仍未支付。
原告认为被告迟迟不肯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
【办案经过】
本案原告一直自认为被告应该是会还款的,大家毕竟都是做生意的,也是本地人。不至于为了这些货款撕破脸,所以原告也是一直拖着不肯起诉。直到被告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跟失踪一样的。原告就着急了,才急匆匆的过来委托。
办理此类催讨货款的案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快,所以本律师接到这个案件后当即开始准备诉讼材料。但是双方交易就被告一个电话要货,原告就直接送过去了,根本没有合同,就连清单也是很不规范的。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的协议,但是我认为是存在口头协议的,所以赶紧与原告进行了一次详谈,了解清楚交易的细节和习惯。接下来就是马上准备好诉讼和保全材料立案,一定要赶在年前立案处理。
本案是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院立案以后也马上与本律师取得联系,经过律师申请保全,法院查封了被告的银行存款,开始积极的处理此案。双方调解后,法院正式立案确定了开庭时间。经过开庭,经过双方多次反复沟通商量,因为疫情法院希望原告多给对方一段筹钱的时间。我与原告商量以后,双方都是生意人,还是要相互通融,再给对方一点时间筹钱。年后对方还是没有筹到钱,所以本律师正式的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原告应得的款项已经如数到了公司的账户。要不是因为疫情和给对方宽限,年前原告就可以拿到货款。
【律师评析】
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认为大家都是熟人,合作多年了,对方肯定会支付货款的,不会赖账的。很多当事人会有这样的心理,但是现实不是所有人都讲诚信的,如果对方真的没有支付能力了,关系再好也就不会支付你货款了。如果双方都有书面协议还好点,但是现实很多小金额的交易都是口头、微信或者电话联系的,并不会去制定书面的协议。由于口头合同的证据原告一方并不会保留或者保留的不齐全,导致很多纠纷很难立案。所以建议大家积极的制定书面合同,如果实在没有合同,遇到对方不肯支付货款,就保留好相关证据尽快的起诉维权。不然时间一长,很多事情无法理清,很多证据也无法收集,想维权都难了。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无论是有合同还是没有合同,处理的最好方式就是快,速战速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