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XX故意伤害案(不起诉)
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汪XX是夜市店老板,2022年5月21日凌晨,被害人郑X在汪XX夜食店喝酒用餐时,因郑X酒后随地小便与汪XX发生冲突,汪XX手持剪刀将郑X刺伤,经鉴定郑X伤情为轻伤,汪XX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孙毅律师接到汪XX家属委托担任汪XX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出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意见得到检察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对汪XX不批准逮捕,汪XX获得取保候审。本案审查起诉阶段,孙毅律师主持汪XX与被害人郑X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刑事和解,孙毅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本案被害人郑X某具有重大过错、汪XX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应不追究汪XX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
案件结果
孙毅律师辩护意见意见得到检察机关采纳,最终检察机关对汪XX做出不起诉处理。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