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员某某(女)
原告:周XX(女)
原告:周XX(男)
(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建平律师)
被告:河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
委托诉讼代理人:吉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X律师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涉及劳动者(推测为三原告的近亲属,可能已因工亡故)的劳动争议纠纷,原告方为来自山西省的三位家庭成员(包括年长者及未成年人),跨越千里向位于江苏省的法院提起诉讼,向河北的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体现了跨地域维权的复杂性。作为三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建平律师面临的是一个具有情感因素、涉及多名家属权益且法律关系可能较为复杂的案件。当事人地处偏远,维权成本高,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且可能存在举证困难。律师的首要任务是梳理案情,明确法律关系(很可能是工亡待遇纠纷或相关劳动争议),并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在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陈建平律师需要高效地与对方代理律师及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解决。考虑到原告方XX而来,诉讼耗时耗力,且被告公司为外地企业,判决后的执行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通过调解快速、彻底地解决纠纷对原告方X为有利。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陈建平律师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寻求一次性了结的方案。他向被告方清晰阐明案件的法律风险和可能的责任范围,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就赔偿总额进行务实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以40,000元总额一次性结算的协议。该方案避免了分期支付可能带来的后续麻烦和执行风险,并约定若被告逾期未付,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为协议履行提供了保障。此调解过程高效、专业,极大减轻了原告方的诉累。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河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三原告人民币40,000元;二、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法院确认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虽然调解书未载明具体事由和适用法条,但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亡职工近亲属待遇的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者非因工死亡待遇的规定。调解结果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高效、终局性地解决了可能涉及多名亲属、计算复杂的赔偿问题,符合司法效率和实质公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