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申请人:韩XX(男)
委托代理人:陈XX律师
被申请人:天津某某某管理有限公司江西XX公司
负责人:聂某某
委托代理人:徐XX、李XX(系被申请人员工,特别授权)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涉及跨省用工(被申请人注册地在江西,仲裁机构在浙江嘉兴)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人的初始诉求金额高达18万余元。作为申请人韩XX的代理律师,陈XX律师面临的空间和法律协调挑战显而易见:需要处理不同地域间的法律适用与仲裁程序问题,同时与被申请人派驻外地的员工代理人进行有效沟通。律师在仲裁审理中,首先需要厘清案件事实,包括工伤认定情况、伤残等级、工资标准等,以确立强有力的赔偿计算基础。面对较高的诉求金额,为实现快速、有效的纠纷解决,并考虑被申请人的支付能力和意愿,陈XX律师在调解阶段采取了务实且富有策略的谈判方案。他没有固执于全额诉求,而是通过专业分析和沟通,引导当事人将赔偿总额协商至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数额——90,000元,这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核心利益与推动纠纷解决之间的平衡艺术。然而,让步并不意味着保障的减弱。针对分期支付(分两期)可能带来的后期违约风险,陈XX律师在调解协议中嵌入了关键性的保障条款:约定任何一期逾期支付,被申请人需加付10,000元违约金,并且申请人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即两期总额)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加速到期”与“高额违约金”的组合设计,极大地增加了被申请人的违约成本,有力地督促其按时履约,为看似普通的分期付款协议装上了坚实的安全锁。这一方案在确保当事人能相对较快获得大额赔偿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分期支付固有的收款风险。
案件结果:
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2月24日解除;二、被申请人分两期向申请人支付共计人民币90,000元;三、若被申请人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则需加付违约金10,000元,且申请人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双方纠纷了结。本委确认该调解协议。本案结果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框架下,双方对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一致的结果。调解协议通过附条件的违约条款,强化了其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