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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工伤案件:单位未缴社保致工伤,律师助劳动者成功索赔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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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违法情形,陈建平律师精确计算了全部工伤待遇及法定经济补偿金。通过专业的仲裁策略和有效谈判,不仅为劳动者争取到八万元的全额赔偿,还附加了八千元违约金作为履行保障,高效、彻底地解决了纠纷,充分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申请人:朱XX,男。
委托代理人:陈XX律师。
被申请人:绍兴某某纺织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XX。
委托代理人:陈某某、张某某,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朱XX因与被申请人绍兴某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及经济补偿金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典型案件。申请人朱XX在工作期间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所有工伤待遇及因未缴社保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均需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申请人的初始诉求总额为8万余元。陈XX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包括工伤事故经过、医疗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标准以及申请人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发出解除通知的关键证据。在此基础上,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各项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及经济补偿金进行了精确的法律计算,明确了被申请人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在仲裁庭审理过程中,面对被申请人委托的专业律师,陈XX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依据,有力地论证了被申请人因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考虑到通过仲裁裁决或诉讼可能耗时较长,而申请人急需获得赔偿,陈XX律师积极引导双方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他采取了务实而高效的谈判策略,着眼于为申请人争取一份能够快速兑现、且执行有保障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他不仅就赔偿总额与对方进行专业协商,还特别注重调解协议的履行保障。通过有效的沟通,他成功地说服被申请人就总计80,963.33元(扣除已支付医疗费后为80,000元)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到了8,000元的违约金条款。这一违约金条款的设置,极大地增加了被申请人逾期付款的违约成本,为申请人最终获得足额赔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最终,通过其专业的法律服务,高效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

案件结果:
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 确认双方自2024年1月7日起解除劳动关系。2. 被申请人绍兴某某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人朱XX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经济补偿金共计80,963.33元,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963.33元,剩余80,000元于202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3. 若被申请人逾期未足额支付,需加付违约金8,000元,申请人可就未支付的80,000元及违约金8,000元一并提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本案调解协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关于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等规定达成。


  • 2025-09-23
  • 申请人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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